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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61/2021-684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人社提〔2021〕1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02 09:39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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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人社提〔2021〕1号 何金标委员: 您在区政协一届会议上的提出的《精准培育实体经济高技能人才 促进在双循环中更高质量就业》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技能人才培育和发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实现精准培育,为服务我区产业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局领导对您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题研究讨论,并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围绕“人才强区”战略目标,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去年针对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就业民生工作的重点,以“提标、扩面、增效”为导向,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对职工等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同时努力构建全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整合行业部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资源,有效提升培训整体水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有保障,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7000万资金,着力培养一支我区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2017年以来,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6531名,培育各类技能人才26900名;目前有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9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6家,区级10家),均成为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技能人才,卧龙电气股份优秀公司的范国伟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绍兴智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李水军评选为“省领军技能人才”,顾伟娣、林琴、沈君标等11人荣获浙江工匠称号,任成龙、夏鲁锋等荣获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要求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文件精神,强力推进“引”、“育”、“留”、“选”、“用”五大培育机制,加快建构“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的工匠培育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庞大、结构优化、技术精湛、素质优秀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新增高技能人才1.3万,累计占技能劳动者比例数的35%。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相关工作: 一、加大技能人才的招引力度 1.持续开展“金蓝领”招聘活动。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企业需求,加大省外、市外的人才招引力度,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和技能人才双选平台,强化技能人才就业和实习实训相结合,实现实习即就业。尤其是加强同中西部地区的高职院校、中职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精准匹配院校信息和企业需求,做到精准推介,精准招引。 2.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区内外职业院校以定向培养、订单式联合培养技能人才,探索与中西部职业院校“2+2+1”的共同培养模式,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招引模式。对于企业到职技院校中定向培养学生1年以上,其毕业后招聘到本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补贴给企业,其工作满1年后再补贴5000元。 二、加大技能人才的培育力度 1.深入实施“金蓝领”技能提升行动。聚焦我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机制,会同财政局、经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民政局等部门单位,多部门联合加强对重点产业和社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育婴托幼、道路运输、建筑行业等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大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技能提升培训。 2.加强职业技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跟我区产业相配套、功能完善、开发共享的高标准的实训基地。以我区公共实训基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实训基地、杭州湾绿色化工实训基地为依托,建设具有我区产业特色的实训基地。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分别给予300—500万、100—300万、50—200万的支持。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为引导,分别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给予一次性3万元建设经费。 3.加快推进智慧技能培育体系。根据绍兴市“越匠慧”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智慧技能一体化应用”体系建设,积极建设技能人才数据库、技能培训驾驶舱、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是为全区技能人才培育提供决策的数据支撑,为决策作参考依据;二是构建具有个人点单式培训、企业订单式培养、机构派单式服务等功能的全流程、双向多线选择的智慧培训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电子培训券”,减少经办材料、优化培训申请、监管培训流程,实训培训事项一券通办,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 4.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活动。开设面向生产教学一线初、中级技术骨干,以培养具有较高个人技术造诣的高级技工为目标的“技工班”。开设面向各企事业单位优秀高级技工,以培养能带动本单位(行业)技能人才成长的技师、高级技师为目标的“巧匠班”。开设面向各行业领域成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培养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目标的“大师班”。技工班、巧匠班省内研修为主,大师班省外研修为主,标准按省内每人最高1万元,省外每人最高2万元补贴。 三、全面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 1.推动“双高”建设,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全面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建好高水平中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中职教育规模与上虞产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的选择相适应,强化中职学校在区域和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同时加快推动上虞技师学院建设。支持中职学校合理扩大资源和辐射能力,合理布局建设新校区或产业学院。 2.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职教实训条件。深化校企合作,形成全区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新生态。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适度超前布局培养紧缺人才。每所职业学校建好并持续调整服务上虞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专业群。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支持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全面建成浙江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5至10家,校企共建1个产业学院,布局建设5个以上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3个以上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建设3个以上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3.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职业教育人才保障。畅通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渠道。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面向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和考核机制,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评价,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学校教师、专业带头人、管理人员赴境外研修培训,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4.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实训国际视野。鼓励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学术研讨、师资培训、职业教育研究、产教融合等方面与国外教育机构开展多领域合作。围绕地方产业需求,积极引进海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做好引进资源的消化、吸收和融合创新工作,提升职业学校内涵建设和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引进国际通用证书体系,为企业培养本土化人才。借鉴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引进德国企业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四、加大技能人才的晋升力度。 1.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为龙头,省级技能大赛为主体,市、区级技能大赛和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比武为基础的竞赛体系。积极组织我区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对在世界级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区选手,分别按50万、35万、25万、1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技术指导专家团队也分别按照分别按50万、35万、25万、1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联合区总工会、团区委等部门单位,鼓励我区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区级技能大赛,为我区技能人才搭建更多的展示平台。 2.推进“绍兴工匠”、“浙江工匠”遴选行动。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的遴选评价,通过职业院校培养、企业岗位技能提升、技能大赛等途径,重点选拔和培育一批覆盖范围广、梯队衔接合理、技术水平高超的工匠队伍。对具有绝技绝活,引领行业发展,在国内外技术技能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或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解决本行业、本工种关键的生产技术难题的,推荐参加浙江大工匠的评选;对具有精湛技能,在省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参加浙江杰出工匠的评选;对在我区各产业行业领域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推荐参加浙江工匠的评选;对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年龄在35岁以下的,推荐参加浙江青年工匠的评选。 3.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随着绝大多数工种分批次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才的评价方式转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主体由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企业则在技能人才的培育和评价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将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函(2020)9号,坚持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认定,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实际相衔接”的原则,根据我区产业结构特点,指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案,对于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分别给予高级工2000元,中级工1500元,初级工1000元的培训补贴,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技能人才队伍。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技能人才培育。 (联系人:朱菊明 联系电话:82972720)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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