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90593/2022-718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1 16:13
发布单位: 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2021年度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系重大,深受百姓、媒体关注,既要实实在在,系统推进,又要坚持原则,把握重点,现将2021年区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2021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围绕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细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不断提升工作规范。

二是着力推进平台建设。做好“上虞建设”平台信息发布,加强与政务新媒体“上虞发布”、“百观新闻”的信息对接,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不断强化发布、传播、 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三是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公开内容的范围、内容、形式进行明确,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

四是突出公开重点。凡是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公开。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进行公开的信息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核,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

六是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2021年处理依申请公开19件,对属于本单位职责公开范围的,予以公开7件,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2021年区建设局在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共162条。其中,规划计划11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点领域46条,重大项目建设3条。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高质量高标准政务公开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对此,下一步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效率。

二是业务知识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政务公开标准日益明确,网站栏目条理日益清晰,系统目录数量日益庞大,存在工作人员对最新标准、最新要求获取不及时的情况。对此,要积极参与集体培训,主动组织自我革新,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三是信息后台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时存在更新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学习借鉴能力,主动向优秀单位学习,更好更强地做好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