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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42X/2022-718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1 16:35
发布单位: 梁湖街道

梁湖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梁湖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1年梁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梁湖街道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8条。从公开的载体来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67条;其他途径公开211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163条、微博发布8条、抖音发布3条、百观新闻发布37条。全年公开信息306条,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栏、电子屏等)公开信息65条,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6件,在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75件。

本年度我街道收到1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做出答复。本年度我街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5件,均已调解撤诉。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明确程序办理和专业办理“双负责”制,对复杂难点件,由党政办牵头,联合涉及办线分析研究,出具规范合规答复意见,保障公众合法合理知情权。本年度我乡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成员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班子,由副书记牵头,党政办主任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文书、网管员、文印人员等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督促及时公开。根据目录及指南要求,对2021年度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实时进行公开;在党政办公室设立了信息公开现场申请点,档案室设立信息查阅室,主动接受群众咨询与申请。

(四)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完善信息门户网站。党政办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网站管理工作,门户网站按要求共设置职能机构、政策文件、规划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等栏目,公开内容涵盖土地利用、民生实事、重点工程信息等。二是常态管理政务新媒体。全面梳理清理政务新媒体账号,按照纳入管理、整合归集、关停注销进行分类处理。建立健全留言回复机制,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定期开展风险识别、日常运营规范化、账号活跃度等监测。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细化工作考核。制定考核文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评价机关干部和行政村考核的一项指标,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在月度和年度考核中采取扣分处理,倒逼机关干部、各村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二是实行社会评议。区政务公开科统一安排第三方机构对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社会评议,结合咨询协商、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积极性。三是加强纪委监督。乡纪委不定期督查政务公开工作, 有力推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违反《条例》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021年,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制发件数

本年(2021)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填报人:罗一鎣

联系方式:0575-8243579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填报人:罗一鎣

联系方式:0575-82435799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5

 0

 5

 0

 0

0 

0 

 0

填报人:陈涨国

联系方式:0575-82963823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基础信息维护公开仍需进一步完善;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推进;

3.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亟须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

1.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利用周一夜学时间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

2.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救助、筹资筹劳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在重点领域栏块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3.努力扩大政务公众参与度。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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