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任务 | 2022年度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 截至12月31日完成情况 |
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 常态化开展水质达标管理,深化水岸同治,加强污染源排查治理,持续改善断面水质。 | 常态化管控断面水质,做好水质监测和预警预报,督促属地落实“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完成新一轮全区河道雨(污)水排放口调查,启动虞北平原河网水污染本底调查,通过查、测、溯、控全面剖析水环境及污染源现状。1-12月,全区22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
深化工业领域“科学治废气”行动,开展工业涂装行业污染整治,加大扬尘污染、秸秆焚烧等管控力度,PM2.5平均浓度考核保持全市领先。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指标计划目标 | 杭州湾经开区20家重点涉气企业实施“科学治废气”行动,完成80家涂装、喷漆企业污染整治,加强扬尘、秸秆焚烧数字化闭环管控,加大涉气领域联合执法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 | 完成80家涂装和家具喷漆企业整治提升,20家重点涉气企业完成“科学治废气”行动。1-12月开展扬尘问题巡查478余次,下发交办单32期,交办并整改问题131个,下达督办单4期,督办并整改问题29个,对12个突出涉气问题责任主体实施约谈。立案查处施工扬尘污染案件47起,渣土车辆抛洒滴漏违法行为555起,秸秆(垃圾)焚烧违法行为34起。强化涉气领域执法,工业涉气违法案件53起。加强秸秆焚烧数字化监控,预警处置火点18554处。1-12月全区PM2.5浓度26.28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三。 |
协同推进土壤、地下水保护和固体废物监管,打造全域“无废城市” | 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源解析”工作,实施国控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整治提升,推进新增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建设,深化“无废细胞”创建,力争创成全省全域“无废城市”。 | 推进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组织召开地块初调报告评审会17次,评审初调报告42个;耕地“源解析”项目完成灌溉水、底泥、土壤点及农产投入品采样工作,完成大气降尘采集缸安装调试和运行,开始编制源解析阶段性成果报告(初稿);完成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管控提升实施方案的编制,开始清挖表层污染土壤;推进6个新增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建设,宏达新材料高端金属新材料项目已建成投产;组织120个“无废细胞”创建材料上报,顺利通过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获得首批“清源杯”。 |
深化“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 | 定期调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上报试点经验,确保顺利通过审核。6月底前组织开展半年度中期督查;9月底前开展项目绩效年度预估;12月底前整理上报试点总结和考核自评材料。 | 24个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完成省级山水林田湖草实施方案修编编制,于九月中旬顺利专家评审会;总结我区开展试点以来的经验与成效,分析提炼上虞模板。 |
启动生物多样性调查 | 完成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保护项目招投标,启动以虞南山区为主的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时间跨度约一年半)。 | 我局生物多样性项目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工作有高度重复,已采纳区财政局建议,两家单位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目前综合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计划12月底前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启动实地调查。 |
高标准完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 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 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全部销号,每月“回头看”中未出现反弹,10个绍兴市共性问题完成销号3个,已完成整改销号4个,长效坚持3个;2021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3个反馈问题均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交办信访件整改6件,剩余1件道墟街道“非粮化”处置问题已在区级层面已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对接市级。做好第三轮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6件信访交办件全部完成整改,督察重点关注的杭州湾水质、榨菜尾水收集处置、大气环境差三个问题均已制定初步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