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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42X/2023-59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3 09:30
发布单位: 梁湖街道

梁湖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梁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梁湖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话:0575-82435799)。

一、总体情况

(一)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

抓实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财政信息、建议提案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动态调整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重大事项的政策文件以及本级制定的有关规划、制度、总结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5条,其中领导信息18条;内设机构1条;直属机构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各3条;重点领域5条;计划总结6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信息3条;建议提案10条;微信推送487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 

进一步完善办理规范指引,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指导。简化网站申请填报程序,强化答复事前沟通渠道,注重沟通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和公开效率,对涉及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点信息,积极推动转为主动公开。本年度我街道收到5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已做出答复4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本年度我街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推动政府信息管理标准化

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制度,统筹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机关内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细化工作细则,理顺工作机制,既保证制度的硬性规定、工作的规范流程,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线上以上虞区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线下设置街道档案室为信息公开点,党政综合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点,保证政务公开化、政策透明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完善监督保障体制

明确公开要点和考核标准。部署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考评指标纳入机关干部和行政村日常考核中,日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违反《条例》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本年度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社会评议情况较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制发

件数

本年(2022)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2)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2021)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1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2023)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公开的实效和内容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渠道和形式;三是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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