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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921/2023-000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06 10:47 | |
发布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1000号,电话0575-8200377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信息公开目录和职责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领域的各类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条,其中,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信息17条、政策法规类1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8条、建议提案办理13条。三是扩大社会公众参与。2022年开展网上意见征集8次,完成《关于明确上虞区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经社会公众意见征询予以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修订《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迁移补录工作,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2件部分公开,1件为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公开,全程有记录可追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草拟《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起草,经法制科合法性审核,办公室审核发布,并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保密审查规范,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主,全力推动政务新媒体等其它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互动回应和网上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传播综合执法声音。一年来,共编写发布各类新闻稿135篇,城市守望者微信公众号推送98期,区级媒体录用116篇、市级媒体10篇、省级媒体5篇、学习强国4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细化责任清单,发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审核流程。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全年共处理行政许可事项177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数量476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件部分公开,1件为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公开,全程有记录可追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内容不规范,目前已根据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逐条按要求补充相关信息,规范发布内容;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全面,2022年已对发布的政策文件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解读,让解读更具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发布审核不够严密,存在文字出错,格式不规范等情况,现在已加强审核过程,减少此类情况的产生。 (二)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有待优化,需借鉴其他区县和部门先进经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二是拓宽网上意见征集渠道,运用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开展重大决策预公开,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三是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加强培训学习,强化宣传引导,树立主动公开思维,全力保障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3件。围绕精细化管理目标,依托城市管家“五进”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注重办理实效,不断抓好履职尽责,2022年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办结率、走访率均为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2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限要求,同时做好目录的常态化更新,完善了政策类文件的解读和规整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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