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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06/2023-779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22 16:23 | |
发布单位: | 区商务局 |
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战略举措推进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措施 | ||
根据虞审调报〔2023〕5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存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对接,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培育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措施: 1.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管理机制,明确一名联络员,通过每月信息报送、不定期走访调研等方式,掌握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及困难,及时纾困解难,推动加快发展。 2.推动资源整合。多次与“上虞尚品”区域公共品牌运营方对接,深度挖掘上虞本地特色农产品,整合、推荐品牌化、标准化的农产品资源,通过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拓展销售渠道,带动当地就业,增加居民收入。 3.造浓发展氛围。与区妇联、残联、绍兴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单位合作,组织开展电商直播培训,普及电商运营知识,指导当地农民开展电商直播和短视频业务,激活创业增收发展氛围。 二、关于“共富工坊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上虞区2023年度省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专项激励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资金使用及补助比例、兑现流程等事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专项激励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经项目单位申报、第三方审计、复核等流程,会同区财政局于11月15日完成省级专项激励资金拨付工作。 三、关于“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执行未达预期”问题的整改措施: 2023年实施的汽车补贴政策,执行效果较好。一季度发放的1500万元“汽车畅购”消费券,实际兑现1496.8万元,拉动汽车消费5.21亿元。9月发放的800万元“购物节汽车”消费券,拟兑现799.85万元,拉动汽车消费3.34亿元。 四、关于“消费券发放政策未经公平竞争审查”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走访调研听取意见。调研走访商超、餐饮和住宿等重点商贸企业,充分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消费券发放的相关建议和意见,严谨制定活动方案,以此来拉动商超、餐饮、住宿企业的经济增长。二是充分征求部门意见。《第十四届浙东新商都(上虞)金秋购物节总体实施方案》在印发前,充分征求了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并最终印发。三是综合评估发放平台。从有利于提高资金绩效、扩大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多方对接、谨慎选择消费券发放平台。 下步,我局将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规定,切实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 五、关于“消费券发放模式普惠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周边地区有参照。去年以来绍兴市已经发放了多轮多品种的针对全社会商家的消费券,参考周边地区,周边越城、柯桥、诸暨等兄弟县市开展的消费券政策均是针对限额以上企业。二是上级文件有要求。根据《浙江省促进消费复苏回暖行动方案》(浙流通消费办〔2022〕1号)“既突出向限上企业倾斜,又兼顾小微企业困难帮扶作用。既方便线上抢数字消费券,又照顾老人等不方便群体发放使用线下消费券”的要求,此次消费券发放适度向限上企业倾斜,发放形式为线上电子消费券。2023年,我局在制定消费券发放政策时降低了使用门槛,核销比例大大提高。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汽车、家电、商超等各类消费券3375万元,核销2993.51万元,核销比例为97.16%。 下步我局按照专项审计意见不断优化消费券设计,简化消费券使用规则,在对实际数据、各活动承办单位反复求证、行业运行规律科学预测、消费券发放形式等多方面结合的基础上,计算消费券的预计使用数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提高消费券杠杆效应。 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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