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1 16:04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3597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红线内总用地约6.33万平方米,红线外配套景观面积约31.7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米,其中文化艺术中心(含大剧院、多功能厅、数字馆等)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美术馆及非遗馆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未来城,计划于202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招标人审查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申请文件决定入围单位。资格预审结果将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标段内容

1.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红线内总用地约6.33万平方米红线外配套景观面积约31.7万平米,主要包括文化艺术中心(含大剧院、多功能厅、数字馆等)、美术馆非遗馆、酒店、江西路跨杭甬运河桥及配套景观。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米,其中文化艺术中心(含大剧院、多功能厅、数字馆等)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美术馆及非遗馆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20亿元人民币,建安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按大型剧院甲级标准设计

1.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绍兴市上虞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规划红线内6.33万平米及红线外31.7万平米配套景观面积(详见附图)。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艺术中心(含大剧院、多功能厅、数字馆等)、美术馆、非遗馆、酒店、江西路跨杭甬运河桥梁及红线外31.7万平米配套景观等整体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项建可研、投资估算、三维模型、交通评估、绿色建筑(如有)、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评审、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节能(含节能评估)及环评),全专业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其中酒店及江西路跨杭甬运河桥梁在本次招标中仅限于概念性方案设计(需提供主要技术参数)。同时方案设计需充分考虑永久基本农田对建设的影响。

、资格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

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提供缴纳在申请人单位的缴纳期限包含20233月至20235月的以申请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20233月至20235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单厅1200座及以上的剧场类项目设计业绩。

 注: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则仅认可申请人在该业绩中承担方案设计任务的业绩。

4、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境外申请人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申请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境内申请人;②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中的一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⑤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须满足第1、2条要求;⑥ 联合体任一方满足第3条要求即可。

、资格审查方法

次资格预审采用以下资格审查办法:

□合制:凡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有限数量制:在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中选择 8 通过资格审查  

申请资料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297968324@qq.com电子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资料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及经办人身份证);同时将申请资料邮寄/送至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五洲大厦6楼(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02室)。

2、发放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 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以邮箱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资料送达后以邮件形式发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6   13   9   00  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3.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系人:邵先生          

电话:13858584718                

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

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系人:赵女士          

电话:18457592723               

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五洲大厦6楼

 

2023 5  11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