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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42/2023-746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7-11 09:10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前列腺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绍兴市上虞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前列腺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7日

 

 

绍兴市上虞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

前列腺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延续推进绍兴市政府民生项目,高质量推进健康上虞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前列腺癌防治核心知晓率,实现前列腺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根据《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前列腺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卫发函〔2022〕6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慢性病防治和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居民主动参与筛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实现前列腺癌早筛早诊早治早康复;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

二、任务要求

(一)目标人群。上虞区60岁以上、知情自愿的男性常住居民。

(二)工作任务。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前列腺癌筛查及随访服务,以三年为一周期,2023年全区完成目标任务2.5万人,至2024年力争目标人群全覆盖(各乡镇<街道>任务数见附件1)。

(三)实施时间。2023年4月初启动,9月中旬完成现场筛查工作,9月下旬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宣传发动。通过大众媒体新闻发布和社区宣传动员等方式广泛宣传前列腺癌筛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重要意义及项目内容,提高目标人群项目的知晓率、依从性。

(二)现场筛查。各医共体分院结合居民健康体检开展血液样本采集工作。登记核实基本信息,排除禁忌症,患有前列腺肿瘤,严重智障或语言交流障碍,严重心、脑、肺疾病或肝肾功能障碍及严重精神障碍者不宜参加筛查项目。

(三)知情同意。向筛查对象发放知情同意书,详细告知筛查的目的、流程、注意事项等,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血清PSA检测。各医共体分院要指定专人将血液样本送至医共体总院(结合属地农民健康体检项目送具备检测能力的医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运用电化学发光法或化学发光法开展血清t-PSA检测筛查。筛查阳性结果定义:血清t-PSA浓度>4.0μg/L;服用保列治或者前列康者血清t-PSA浓度>2.0μg/L。

(五)结果告知与诊疗。基层医疗机构对筛查结果阳性的,要及时发放筛查结果告知书,并引导患者至医共体总院开展相应检查和治疗,疑难病例转诊至市级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和治疗。

(六)跟踪随访。基层医疗机构对筛查阳性者要密切跟踪随访,对未进行进一步检查的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再次动员其就诊,随访率要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落实好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医共体可鼓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设立筛查专科门诊和联合门诊,将市、区级医院的医疗资源主动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帮助开展复查、诊断工作。医共体总院对本项目筛查患者要建立检查、治疗绿色通道,优化就诊流程,方便患者就医。

(二)人员培训。在筛查工作开始前,区肿瘤防治办要针对项目实施方案、筛查技术、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开展培训。

(三)做好技术指导。区肿瘤防治办公室要联合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项目组织管理、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分析评估等工作,为项目开展提供技术。

(四)加强督导检查。项目办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压实责任、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定期通报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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