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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7X/2024-799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26 09:15
发布单位: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结合杭州湾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立足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创新形式、不断探索,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政府信息管理

杭州湾经开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公开经开区相关信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全面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流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信息内容做到无错别字、错链等。

(二)推动平台建设

杭州湾经开区主要使用上虞区政府提供的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将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通过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国际商报、法制日报、绍兴日报、上虞日报等多方媒体,刊登了《杭州湾上虞经开区:聚势而上 向新而行》《上虞氟精细化工产业剑指千亿级》《上虞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服务企业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有了专属试验场》等专题报道140余次。

(三)加强监督保障

杭州湾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党政办统筹,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明确公开责任,完善公开目录和标准,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四)主动公开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本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依申请公开途径,新增电子邮站等申请途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文件、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涉及相关的公示等方面,本单位在2023( 11-1231)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开信息219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120次,推文141篇,大力推介经开区发展成果,着力提升经开区的正面形象。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231231日,杭州湾经开区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全部依法按时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单位政府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三是政策解读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四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下一步工作目标

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学习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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