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浙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28 16:30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 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1031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建行大厦14楼1407),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291295249@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科(浙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4、联系人:陈女士、先生

5、联系电话:15167042095 /0575-82065918

国科(浙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28

附件: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