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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112/2024-812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17 11:08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
绍兴市上虞区2024年禁渔期提醒 | ||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现特做出以下提醒: 一、禁渔区域及时间 (一)钱塘江干流绍兴段(120°50′19.36″E,30°19′08.53″N与120°53′45.12″E,30°13′09.50″N连线以上段至柯桥、萧山交界处)及壶源江(壶源溪)、浦阳江、曹娥江、开化江绍兴段,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时间延至9月30日24时。 (二)绍兴市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其中,上虞区皂李湖、小越湖、驿亭东泊和西泊,禁渔时间提前从3月15日0时起实施(禁止捕捞鲫鱼、鲤鱼等自然产卵鱼类);新昌县澄潭江镜岭大桥上至石门水库大坝,禁渔时间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止作业类型 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工作方式 三、违反责任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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