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街道相关事业单位、村(居、社区)、行业企业和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推进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 (二)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负责村庄规划编制,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负责抓好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推动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口管理等社会事业发展。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四)落实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城市管理等工作,承担房屋、土地等征迁工作,做好企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及消防监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指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和动员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和社区各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社区自治,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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