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90921/2025-00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1-17 15:24
发布单位: 区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col/col1229351177/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1000号,电话0575-8219177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信息公开目录和职责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领域的各类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6条,其中,公示公告10条、政策法规类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三是扩大社会公众参与,2024年发布意见征集通知6条,在充分接受采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后科学地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迁移补录工作,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2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为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无法提供,全程有记录可追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起,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收到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上虞区信息宣传工作方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起草,经法制科合法性审核,办公室工作审核发布,并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保密审查规范,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主,全力推动政务新媒体等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互动回应和网上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传播综合执法声音一年来,在家级媒体发布1篇,省级媒体发布184篇,市级媒体发布32篇,区级媒体发布17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细化责任清单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审核流程。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5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够齐全,目前已经根据问题清单,逐条按清单中的要求补充对应信息,规范发布内容;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创新程度不够2024年对发布的政策文件采用图片、H5等形式开展解读,解读形式有所创新但方式总体仍较为单一;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2025年将制定主动公开清单、要求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需借鉴其他区县和部门先进经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争取在2025年增加漫画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在考核中增加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全力保障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