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我委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