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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5-857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10-27 14:16
主题分类: 文 号: 虞政办发〔2025〕90号
统一编号: DSYD01-2025-0012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关于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的指导意见》(虞政办发〔2020〕35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府办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


全文下载: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关于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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