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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58/2025-010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4 09:58 |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2025年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各科室(队、中心): 《2025年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队)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各承办科室(队)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队)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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