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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5-661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20 15:44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潘金尧代表:

您在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灵活使用“村采云”平台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价格偏高

关于与供货商价格议价空间小的问题,村里不妨采取竞价采购方式或者反拍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预期价格商品。关于同种商品京东价格更低的问题,首先我们对于比价可能有一个误区,村采云是与京东自营店价格进行对比,不是与非自营店进行对比。因为京东自营店价格稳定,商品质量也有一定保证,而非自营店铺价格变化太大,村采云无法进行有效对比,商品质量也无法进行保证。如果村采云商品价格确实高于京东自营店价格的,村级可以反馈给我们,我们会对该商家进行处罚。对于比价,村采云每月都会进行一次价格巡检,针对村采云与京东自营店相同商品价格进行对比。关于线下采购售后服务更完善的问题,线上采购时也可以与商家协商配备线下相应的服务。

二、购买不便利

关于采购少量商品需要支付运费的问题,我们建议村级可以一次性采购一段时间需要用到的商品,这样采购商品量上去了,就不存在采购商品少商家不愿接单的情况了。

三、村级支出问题

关于租赁村委附近的挖机等价格商议空间大的问题,我们一直以来提倡让村级经常采买的商家入驻村采云,这样线上采购租赁商品与线下不会相差太大,甚至更加方便,直接线上下单就能采购到需要的商品;有的商家不会入驻村采云,我们也会派技术力量协助他们入驻村采云,一对一指导上架商品、接单等事项。

感谢您对农村经济合作社管理的关注。

(联系人:周琳烨  联系电话:82187819)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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