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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5-661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20 15:46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释寂光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和肯定。您在建议中所提的相关措施建议较有针对性,也正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提升的方向。

2011年以来,我区结合“五星达标、3A争创”、人居环境考核验收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本着“发现一处、清除一处”的原则,共清除露天粪缸1586只,农村旱厕988座,陈旧厕所改造1615座,总投资800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域消除露天粪缸和旱厕,全面完成陈旧公厕改造提升,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普及率达100%。

近年来,我们制定出台《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美丽乡村PPP项目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具体政策,将工作纳入美丽乡村PPP项目建设范畴,实行全额补助。制定出台《美丽乡村PPP项目实施细则》,从工程设计、造价监督、项目验收、政策扶持、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工程管理。强化人员保障,成立区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厕所改造的技术服务。率先启动东关街道担山村试点,强化设计,为全区公厕改造树立典型。2017年,我区被评为全省农村公厕建设优胜单位。

鉴于农村公厕覆盖范围广,建设标准不规范的情况,2021年,我们又再次启动了美丽乡村公厕改造项目,对照《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历时三年,投入5000余万元对全区农村公厕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化改造。同时把农村公厕卫生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监测评估的重要内容,每月、每季度对农村公厕卫生情况、设施设备完整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作为人居环境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中农村公厕的检查整治力度,秉着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公厕设施设备的管理,紧紧围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电话:82212898)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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