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956/2025-66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10 11:44 |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其他食品(植物甾醇) 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解读 | ||
|
||
2025年6月3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绍兴市上虞区其他食品(植物甾醇)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下称《审查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0年3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第3号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植物甾醇等7种食品为新资源食品。我区有食品生产企业顺应市场发展,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要,依托工艺升级,提出办理植物甾醇生产许可证的需求。 由于植物甾醇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没有相应的类别明细,且目前国家、浙江省尚未出台植物甾醇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绍兴市也未出台相应的审查方案,鉴于植物甾醇产业的地方特色性,为服务我区植物甾醇食品生产企业发展,规范植物甾醇生产加工和许可审查工作,我局制定了《绍兴市上虞区其他食品(植物甾醇)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审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报告、附则共八章37条和2个附件。仅适用于上虞区内植物甾醇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一)明确了植物甾醇定义和类别 1.明确定义 审查方案中所称植物甾醇是以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馏分或塔罗油为原料,通过皂化、萃取、结晶等工艺生产制得,或直接以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馏分或塔罗油制得的植物甾醇(粗品)为原料,经过脱气、溶解、过滤、干燥等工艺制得的植物甾醇。 2.明确类别 植物甾醇的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3101,类别名称为其他食品,品种明细为植物甾醇。 (二)规范生产车间布局及设备工艺要求 1.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及车间布局。提出生产车间根据工艺需要一般要包含的功能区。 2.明确了植物甾醇主要生产车间及作业区划分,按照清洁程度要求分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不同作业区之间应该有效分隔。 3.明确植物甾醇生产设备的配备应与产品加工工艺相符。具体产品按企业实际工艺流程生产,但其工艺流程必须科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4.明确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控制工序。关键工序或关键点可设为:过滤工序、干燥工序、除金属异物工序、包装工序。 (三)强化人员管理要求 1.符合国家市监总局2024年第4号公告、《审查通则》的相关要求。 2.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3.建立人员管理制度。 (四)突出建立管理制度要求 建立并执行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建立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建立并执行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 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实施日期 《审查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五、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陈秀芳 联系电话:0575-8928082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