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城西平价大药房因违反2025年度《绍兴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我中心作出中止医保协议180天,并责令整改的违约处理。中止协议起始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26日24时止,在此期间该药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不纳入医保结算。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