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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绍兴市上虞区城西平价大药房医保协议的公告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5-06-11 17:11 字体:[ ] 信息来源:医保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城西平价大药房因违反2025年度《绍兴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第十六条的规定,我中心作出中止医保协议180天,并责令整改的违约处理。中止协议起始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0时2025年10月26日24时止,在此期间该药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不纳入医保结算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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