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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5-663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13 11:17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李立刚代表:

您在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农业农村项目新增用地标准农田补划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截止2024年12月,全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7.06万亩。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为减轻或消除主要限制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而开展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活动,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设活动”,不属于地类范畴。

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属于地类范畴,2022年全区“三区三线”划定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并未考虑高标准农田已建范围,2024年10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农转用地块审批前需考虑是否涉及高标准农田已建范围。后经两局研究商定,目前全区纳入农业农村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私人建房地块如涉及高标准农田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全区统筹补划,其余项目由乡镇(街道)自行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补入。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乡镇(街道)上报补入的地块加强资料审核、收集和现场验收工作,为以后系统开放补入调出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丹   联系电话:82182780)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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