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配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A-12地块)方案设计

发布日期:2025-06-25 16:56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社区配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A-12地块)(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该项目位于孝丰路南侧,海塘游步道北侧占地面积约7900平方米,建筑主体地上3 层、地下1层,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74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400平方米,包含配套教育中心、配套健康中心、配套创业中心、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包含配套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新建停车位约300个、按规范要求配备充电桩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1.7亿元。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及完善(包括投资估算、三维模型如有),以及工程报批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3 设计周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3月至5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3月至5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要求:

1、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线上获取,开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下开标。

5.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715900

5.2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0512-58188589,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7. 联系方式

  人: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上虞区

人:相先生

   话:186575404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666号建行大厦14楼                   

人:孙小梅  李彬

   话:0575-81262322 156575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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