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催报公告
至2025年7月10日,当事人上虞市俞珍蔬菜专业合作社等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连续两年未申报年度报告,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责令当事人上虞市俞珍蔬菜专业合作社等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年度报告。如当事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办理注销登记。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主动申报年度报告或办理注销登记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吊销。
本公告内容同时发布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zj.gsxt.gov.cn/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
两年未申报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详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2024年度未年报农专社名单--催报公告7.18.xls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