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就绍兴上虞正宇锻造厂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一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绍兴上虞正宇锻造厂
二、听证案由
绍兴上虞正宇锻造厂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8月5日(星期二)9:00。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小会议室(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中段418号)。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