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汤浦药店等3家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由于公司整体经营布局调整等原因,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汤浦药店、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人民路药店、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九浸畈药店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5〕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我中心与上述3家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