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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93/2025-85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8-29 09:05
发布单位: 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方案

为持续推动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质扩面,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建城管发〔2025〕36 号)绍兴市关于印发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5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绍市建设办2025〕9)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单位)要根据各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定和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精准监管、规范监管执法活动、增强协作配合,全力抓好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地落细落实,确保监管纠正率不低于25%,计划检查率不低于75%,双随机联合检查率不低于60%。在现场检查环节,要及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亮码检查和结果公示,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

(单位)要扎实推行“综合查一次”,全面梳理“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标准,确定“综合查一次”实施主体,明确各检查事项的牵头科室(单位参与科室(单位。积极开展跨部门、跨业务条线、跨层级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 一次到位,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三、完善监管手段,全面实施执法监管数字应用

(单位)要全面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数字监管应用监管检查模块,实现执法检查任务“一网通管”。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精准监管。用好用足“掌上执法”“自查自纠”“非现场执法”等执法工具,创新智慧执法监管方式,有力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及时受理和处置投诉举报、风险预警、告知承诺等各类触发式监管上报的核查线索。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牵头做好涉企行政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完善行政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有关(单位)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要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公开,严格遵守执法检查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树立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

联系人:唐燕 ;联系电话:82159980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xlsx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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