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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虞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一期)的公告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5-08-06 08:30 字体:[ ]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拟于2025年8月14日—18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一期)。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放流品种:鲢鱼、鳙鱼、草鱼、团头鲂、鳜鱼;

二、放流数量:约1512.8094万尾;

三、放流规格:鲢鱼、鳙鱼、草鱼、团头鲂体长≥3cm;鳜鱼体长≥8cm;

四、放流时间:2025年8月14日—18日;

五、放流位置:曹娥江、浙东运河上虞段等外荡水域;

六、限制措施:严禁在放流附近水域实施可能危害和影响增殖放流苗种生长的作业以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增殖放流工作予以监督。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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