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先行支付公告
赵*伟,男,身份证号330*************11,城乡医保,住址上虞区东郊村南岸路。2025年6月28日17时30分许,赵*伟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谢马线-谢家桥夹塘浦前村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碰撞后倒地,造成赵*伟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电动三轮车驶离现场。截至2025年7月28日,该肇事电动三轮车未查获。
现本人申请医疗费用医保外伤先行支付。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拟同意先行支付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满后无异议即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监督电话:82925167。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