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虞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一期)的公告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6-2030年)》(浙农产发{2026}9号)要求,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拟于2026年9月16日—17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一期)。根据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放流品种:鲢鱼、鳙鱼、草鱼、鳊鱼;
二、放流数量:约1143.608万尾;
三、放流规格:鲢鱼、鳙鱼、草鱼、鳊鱼体长≥3cm;
四、放流时间:2026年9月16日—17日;
五、放流位置:曹娥江、浙东运河上虞段水域;
六、限制措施:严禁在放流附近水域实施可能危害和影响增殖放流苗种生长的作业以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增殖放流工作予以监督。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