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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3-3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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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第二批)

机关各科(室、局),各分局(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新乡贤联谊会、绍兴市上虞区陶瓷高等研究院、绍兴市上虞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行业协会自2025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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