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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1-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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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准指导下,上虞区水利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紧扣省委总体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决策要求,坚持法治引领水利发展、法治保障水利民生,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水利项目攻坚、行业监管、灾害防御、改革创新全过程,为全年斩获15项国家级、省市级荣誉、承接8项省级试点及各项重点工作圆满推进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赋能发展,筑牢水利高质量根基

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水利发展难题,推动依法履职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法治效能与发展质效双提升。全年顺利保障全省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等重大会议召开,成功抵御“丹娜丝”台风及梅汛期强降雨,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法治护航项目攻坚,投资建设成效显著。严格遵循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审批、招投标、建设管理等全流程程序,确保项目推进合法合规。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8.17亿元,完成率达145.4%,同比增长67.9%,投资规模位居全省前列,年度任务完成率全省第一,创历史新高。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中上游标准江堤提升加固一期工程获全区“四季比拼、五榜赛马”项目攻坚榜投资贡献类红旗项目;上浦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高效完成审批手续并按期动工,半年完成年度投资2.6亿元;五甲渡闸站等重大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在资金争取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债、专项债等资金管理规定,依法合规争取各类资金13.1亿元(居绍兴市第一),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要素保障。

(二)法治强化行业监管,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以法治为引领完善监管体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绍兴市上虞区水域指标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推行水域指标改革,万元GDP用水量18.1立方米,水面率提升至14.33%,均列全市第一。加强水政执法与河湖空间管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累计开展巡查852人次,巡查河道1104公里、水域919平方公里,整改“清四乱”问题22个,拆除涉水违建约2200平方米。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通过智慧监管系统处置招投标预警7项,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并整改问题9个;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工程及场所58次,排查整改隐患380处,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合法合规。

(三)法治保障灾害防御,安全底线坚实牢固。健全依法防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以“每月一检查”机制开展汛前检查、水库山塘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整改隐患90处。依法推进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成功实施洙凤溪小流域现地预警能力提升试点,将有效预警窗口平均提前10分钟;安装100套入户简易雨量报警器,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与余姚、嵊州等上下游地区依法构建联防联控机制,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成功抵御台风和强降雨灾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法治推动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成效突出。在承接的8项省级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试点、依规创新,确保改革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上虞区工业园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及典型企业水循环梯级利用试点、县域水利工程集中管护试点等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持续深化水库不动产权登记改革,依法推进水利管理用房办证工作,为水生态价值转换提供法治保障,相关改革经验获浙江水利简报刊发、省委改革办典型案例选登。

二、健全法治制度体系,夯实法治水利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完成。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可追溯、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执法协调联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和联席会议机制,合力破解跨领域、跨部门执法难题。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合同审查等工作,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入贯彻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要求,持续深化水行政审批“多评合一”改革,优化整合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等事项,严格落实“一次申请、一次审查、一个批复”审批模式。依法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咨询和政策指导,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只跑一次腿”,以法治力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规范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严格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2025年,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及时废止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文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深化法治学习教育,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一夜学、网络学习平台等载体,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法治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理论水平,推动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工作。

(二)创新学习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延续“法治润水利·清流惠民生”学习品牌,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多样化活动,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授课指导,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省高质量发展技能竞赛等活动,1人次获评浙江省水利防汛物资保障员技能赛项个人一等奖,以赛促学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专业水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多轮法律知识培训和模拟考试,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加强青年干部行政程序培训,强化程序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全年规范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执法队伍专业合法,为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

四、强化普法宣传引导,营造尊法学法氛围

(一)落实普法责任,健全宣传机制。严格按照《绍兴市上虞区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办案、政务服务、项目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聚焦关键节点,开展主题宣传。以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广场宣传、节水倡议、护水毅行、水利研学等系列活动。利用节水五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获得省市区多级媒体报道。结合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等重大活动,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水利法治影响力。

(三)深化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实效。结合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执法巡查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工作,现场讲解水利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28次(含跨部门双随机25次),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深入解读政策法规,以典型案例警示规范水事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水利法律法规。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 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和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经梳理分析,具体问题及成因如下: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创新性有待提升。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举措供给不足,宣传内容与群众、企业的实际法治需求契合度不高;新媒体普法形式运用不充分,普法传播的吸引力和覆盖面有限。究其原因,是普法工作机制尚未优化完善,对受众法治需求的调研研判不够深入,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和形式创新推进力度不足,尚未构建起精准化、场景化的普法宣传体系。二是法治与水利数字化融合不够深入。智慧执法体系建设仍需完善,数字化监管平台功能整合、数据共享不到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范围和深度有限,执法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亟待提升。核心原因是执法监管机制与数字化建设融合推进不够紧密,河湖智慧管护等数字化项目建设进度有待加快,跨部门执法协同的数字化支撑体系尚未健全,科技赋能法治执法的落地举措不够扎实有效。三是法治研究和制度供给的前瞻性不足。面对水利改革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法治研究不够深入系统,配套制度供给未能及时跟上改革步伐,依法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仍需增强。主要是因为法治理论武装与水利业务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研判机制不够健全,法治队伍专业能力和研究能力有待提升,未能实现法治建设与水利改革创新的同频谋划、提前布局。

六、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十五五”水利发展蓝图,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制度,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实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全流程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为虞北平原排涝能力综合提升等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管效能。聚焦水利高质量发展关键领域,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完善水域管理、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配套制度。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推进法治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加快河湖智慧管护试点建设,整合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实现问题智能识别与推送,提升执法监管智能化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优化普法工作机制,精准对接群众和企业法治需求,开展个性化、差异化普法活动。加强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制作推广短视频、直播等生动鲜活的普法作品。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执法办案、项目建设、民生服务等工作,开展沉浸式、场景化普法,推动水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健全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法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培养既懂水利业务又通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用法,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治水利队伍。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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