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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623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10-21 08:58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上虞区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护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2016年起我省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至2019年底我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任务已基本完成,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持续、高效运行的目标,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虞实际,草拟了《上虞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长效管护办法(试行)》。

二、制定过程

由区水利局分管领导牵头,水利工程管理所抽调业务骨干联合第三方咨询单位组成办法研制小组,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讨论稿》。经协调发改、财政、乡镇(街道)等单位(部门)共同研究、沟通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上虞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长效管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征求社会意见无异议后,修改形成《上虞区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护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解读

  • 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以乡镇(街道)为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通过标准化管理创建验收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长效管护的水库、山塘、堤防、水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未完成标准化创建的重点“屋顶”山塘、水电站、电排站(装机55KW以上电排涝站)等水利工程参照执行。

  • 关于长效管护内容的明确

    本办法明确,长效管护包括工程运行管理和应急维修。运行管理主要是对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管护(含工程巡查、除草保洁、简单雨淋沟修复等)、设备(施)操作、检查观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含标准化)运行、安全鉴定、视频监控及其它相关日常管理事项。应急维修主要是指工程结构受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破损等影响工程运行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而采取的相应工程措施。

  • 关于管护责任的分工

    本办法规定,长效管护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分级管理。区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考核和资金统筹工作。乡镇(街道)为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体,须明确辖区内工程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责任,负责具体长效管护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以及管护人员落实工作。

  • 关于管护方式的分类

    本办法规定,长效管护的工作方式分为物业化管护和非物业化管护两种模式。鼓励乡镇(街道)创新管护模式,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 关于管护资金的组成

    本办法规定,管护资金包括运行管理经费和应急维修经费,由区级财政补助和乡镇(街道)配套共同组成。

    1.巡查经费补助标准:小(一)型水库2.5万元/座·年、小(二)型水库2万元/座·年;重点“屋顶”山塘1.5万元/座·年;堤防2万元/公里·年;电排站1.5万元/座·年;信息化(含标准化)管理平台运行经费5.5万元/乡镇·年;视频监控租赁费1.4万元/只·年。

    2.长效管护实行物业化管护模式的,物业化管护经费在定额标准总量内的,按合同金额全额补助;超出定额标准总量,超出部分在定额总量20%以内的按90%予以补助,超出部分在定额总量20%(含)至50%以内的按80%予以补助,超出部分在定额总量50%(含)以上的按60%予以补助,其余由乡镇(街道)自行承担。实行非物业化管护模式的,巡查管护经费按定额标准进行补助。

    3.安全鉴定等定额外费用按合同金额的80%予以补助。

    4.为适应水利工程信息化(含标准化)运行管理工作需要,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聘用1名劳务合同工,按定额标准5.5万元/乡镇·年进行补助。

    5.经营性水利工程,长效管护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做到专款专用。

  • 关于补助资金的申报方式

    1.应急维修单项预算经费2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将申请报告及计划报批表(附件1)报区水利局批准后实施。完工后按审定金额的80%予以补助。

    2.单项预算经费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需另行申报立项后实施,补助标准参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 关于管护资金的补助方式

    1.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区水利局根据需要可分期拨付。各乡镇(街道)同步做好自筹经费的配套保障工作。

    2.运行管理经费,原则上每年11月15日前,乡镇(街道)凭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实施凭证报区水利局申请资金拨付。

    3.应急维修经费,原则上每年11月15日前,凭计划报批表、合同、发票、结算审计报告等有关实施凭证报区水利局申请资金拨付。

  • 关于管护成效的考核

    本办法规定,区水利局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对乡镇(街道)的长效管护成效进行考核。开展物业化管护的水利工程,乡镇(街道)要对物业公司或物业人员做好管护成效考核工作;未开展物业化管护的水利工程,乡镇(街道)要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解 读 人:俞林忠    上虞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8221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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