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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24/2020-650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20-12-23 16:40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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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以及加快落实我区清废行动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存量清零、执法监管各环节的闭环管理,现结合上虞区实际,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二、制定过程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9〕3号)及其他工作要求,结合上虞区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期间,文件已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意见,文件经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即进一步推进源头管控精细化、进一步推进收运处置专业化、进一步推进存量清零动态化、进一步推进高压严管常态化。 1.进一步推进源头管控精细化。《通知》明确了通过强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引导企业源头减量,全面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提升固体废物“三同时”验收要求,规范开展固体废物鉴别等相关源头管控精细化措施。 2.进一步推进收运处置专业化。《通知》明确了通过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强化转运管理及跨省转移审批,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等三方面措施推进收运处置专业化。 3.进一步推进存量清零动态化。《通知》明确了通过压实清零工作的主体责任,规定清零时间要求等两方面存量动态清零举措。 4.进一步推进高压严管常态化。《通知》明确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科技化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营造高压严管社会氛围等四方面高压严管的举措。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全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解 读 人:任杭辉 联系电话:8211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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