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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0-61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0-04-16 11:45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图文)《关于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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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优化产业导向,鼓励推动优质项目引进,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用地出让价的意见》(虞政发〔2019〕13号)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区投资促进中心在认真研究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的指导意见》。 二、制定过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用地出让地价的意见》(虞政发〔2019〕13号)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虞政办发〔2018〕214号),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对招商引资(工业项目)提出地价差异化意见。在修订起草过程中,多次组织杭州湾经开区、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进行内容探讨,对政策条款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在形成《关于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的指导意见》初稿后,向杭州湾经开区、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行了三轮意见征求,在吸收相关建议意见后,形成《关于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并经过常务工作会议讨论。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计11条具体规定。主要明确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政策相关优惠类型(根据项目类型、投资者质量、单位投资等)及幅度,招拍挂流程、地价优惠后续监管,以及生效时间等事项。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虞区内工业用地出让实施范围。该政策作为《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用地出让价的意见》(虞政发〔2019〕13号)的配套文件,与该文件同步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投资促进中心 解 读 人:阮建东 绍兴市上虞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89296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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