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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643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08-27 16:31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7号)精神,以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增加产业创新有效供给为核心,促进资源集约、要素集聚和服务集成,围绕 “创新之区、品质之城” 建设的总体定位,我局根据绍兴市出台的综合体相关文件和上虞实际,草拟了《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2020年3月初,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区科技局会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e游小镇管委会、崧厦街道等部门单位到德清、钱塘新区等地进行专题调研考察,在深入研究各地做法及分析我区现状后,形成了《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单位意见。3月26日,区府办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科技局、杭州湾经开区、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e游小镇管委会、崧厦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对条款内容进行重点研究。会后,区科技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1.建设目标

以提高产业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建平台与引人才两手齐抓、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全面推进与分层培育有机统一,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作用明显、特色鲜明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补齐产业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区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八大产业集群全覆盖,到2022年建成比较完善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争创2-3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2.建设规划

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与我区八大产业集群相对应,规划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已经建立绿色环保化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对应高端染料日化、现代医药、新材料等三大产业,并已成功列入省级创建。e游小镇重点建设e游数字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市场监管局重点建设专用设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智能电气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局重点建设汽车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崧厦街道重点建设时尚休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采取全面推进与分层培育相结合的方式,成熟一家培育一家。

3.建设模式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坚持市场化服务和政策性扶持相结合,采用由政府部门、企业主体、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牵头建设等模式。根据现有基础和优势,绿色环保化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主要依托杭州湾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建设,专用设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主要依托国家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建设,智能电气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主要依托产教融合创新园建设推进,汽车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主要依托科创中心加速器进行建设,e游数字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主要依托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建设,时尚休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主要依托伞艺小镇进行建设。具体建设模式根据产业发展和平台建设实际研究确定。

4.建设要求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要具备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政策咨询、人才培训、产品推介、创业孵化、金融扶持等服务功能。区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一般要求做到“五个一”,即引进不少于一家服务产业的研究院(所);引进或建设不少于一家具备省级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或引进一个新型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不少于一家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参与建设;建设或引进一批科技中介。要把具有引领性、革命性的技术作为攻关重点,为产业发展提供一条龙服务,鼓励各建设单位根据产业实际需求创出特色。区级创建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省级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全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章兆钧    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8218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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