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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643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8-27 16:2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虞政办发〔2020〕98号
统一编号: DSYD01-2020-0025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

实施意见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集聚研发、设计、检测、孵化等产业创新要素,聚焦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修复,为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的新型载体。为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 “创新之区、品质之城” 建设的总体定位,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增加产业创新有效供给为核心,促进资源集约、要素集聚和服务集成,打造具有迭代效应的新型创新载体,拓展产业创新服务内涵与功能,增加产业创新有效供给,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为推进产业高新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产业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建平台与引人才两手齐抓、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全面推进与分层培育有机统一,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作用明显、特色鲜明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补齐产业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区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八大产业集群全覆盖,到2022年建成比较完善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争创2-3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三、建设要求及规划

(一)覆盖八大产业集群。与八大产业集群相对应,先期重点建设绿色环保化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e游数字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用设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智能电气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汽车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时尚休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六个综合体,其中绿色环保化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对应高端染料日化、现代医药、新材料等3个产业集群。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及已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行情况,再研究布局新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二)完善建设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服务和政策性扶持相结合,突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或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参与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建立符合创新规律、激发创新活力的运行机制。完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市场化运行机制和内部专业化管理协调机制,鼓励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积极承担政府或企业委托的产业创新项目,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有偿服务,探索一条可持续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发展之路。

(三)明确牵头建设单位。省级绿色环保化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依托杭州湾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打造我区绿色化工产业集群的科创平台、孵化基地、会展中心和服务高地。e游数字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由e游小镇管委会牵头,依托e游小镇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数字信息产业发展布局,建设集软件信息、影视制作、文化创意、游戏研发等功能的互联网数字产业中心。专用设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依托上虞区质检计量测试所,在国家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投用基础上,建设高校院所专家技术研发工作站。智能电气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依托产教融合创新园建设。汽车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由区科技局牵头,依托科创中心加速器建设。时尚休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由崧厦街道办事处牵头,依托伞艺小镇建设。(详见附件)

(四)推进培育建设要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包含创新设计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产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培育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产业创新生态体系等九大体系,体现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政策咨询、人才培训、产品推介、创业孵化、金融扶持等服务功能。区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一般要求做到“五个一”,即引进不少于一家服务产业的研究院(所);引进或建设不少于一家具备省级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依托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具有检测、认证、标准服务等功能的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或引进一个新型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不少于一家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参与建设;建设或引进一批科技中介(两个以上不同种类科技中介)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提供相关认证、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政策咨询、人才培训、产品推介、金融扶持等服务。鼓励各建设单位根据产业实际需求创出特色。

建设单位需根据产业特点制定科学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总体规划,创建区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对于规划在建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每年年底进行区级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科技副区长为组长的上虞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府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e游小镇管委会、崧厦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重大事项,谋划全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布局,审定各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方案及其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区科技局为该项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综合体的布点、审核认定、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建立部门、乡镇(街道)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参与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职责和任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区政府加大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扶持力度,对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核认定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中的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并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内引进具有一定资质的产品检验检测、产品认证、产品设计等相关科技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三年内按照不高于其实际服务收入的5%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每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每年奖励不高于100万元,所需资金及相关创建经费列入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专项资金预算。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并列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对象的,按《绍兴市上虞区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虞政发〔2019〕31号),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连续扶持3年,强化绩效考核,提高资金绩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创建任务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工作成效。强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行成效的考核评价,主要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配备数量、科技服务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专业化日常管理运营团队、中介机构数量、科研人才情况等方面,经考核优秀的推荐申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牵头单位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列入区年度目标责任制“科技相关工作”考核内容。

(四)提升工作效能。区科技局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指导,加快科技政策落实,加大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内使用科技创新券的力度,实现每月预兑现。各相关部门需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牵头单位落实好建设依托单位,明确建设进度,引导区内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充分利用区级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信息平台,积极宣传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成效和产业集群效益,增强社会各界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早日实现区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全覆盖。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区府办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科技局承担。


附件:上虞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规划布局表



附件:

上虞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规划布局表


序号

综合体名称

牵头单位

服务载体

1

绿色环保化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湾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2

e游数字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e游小镇管委会

e游小镇服务中心

3

专用设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质检计量测试所

4

时尚休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崧厦街道办事处

伞艺小镇

5

智能电气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产教融合创新园

6

汽车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区科技局

科创中心加速器

        全文下载: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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