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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623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09-23 08:56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速电镀行业整治工作推进,确保原址退出企业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根据区委办〔2018〕82  关于印发《上虞区电镀行业整治提升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19〕1号相关文件要求,拟下发关于支持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的政策意见。本政策意见主要包括生产要素保障、退出设备补助、退出土地奖励、其他政策等四个方面,附件包含具体奖补资金操作细则。

二、制定过程

根据全区电镀行业整治工作分工,我局借鉴全区化工、印染行业整治经验,牵头草拟了《关于支持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的政策意见》期间,文件已征求涉及的区府办、杭州湾综管办、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消防大队、道墟街道、小越街道意见,并向局内部各科室、单位征求意见,文件经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生产要素保障、退出设备补助、退出土地奖励、其他政策、附件。

1.生产要素保障。明确了电镀项目、排污指标、用能指标、生产线条数等生产配套要素的平移比例与削减比例。

2.退出设备补助。明确了纳入补助范围的设备范围,明确了金额认定形式,明确了补助标准。

3.退出土地奖励。明确了纳入奖励范围的土地类型,明确了奖励标准。

4.其他政策。明确了纳入奖补的企业范围应在区委办〔2018〕82 号文件范围内;明确了管理职能更替后按序替换;明确了资金统一由财政保障,资金由电镀领导小组实施、属地兑现的形式;明确了政策文件由电镀领导小组及财政局解释。

5.附件。附件电镀企业退出原址奖励(补助)资金操作办法,明确了奖补资金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办法。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全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解 读 人:冯世凯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局长

联系电话:8221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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