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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1-66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4-12 14:34
主题分类: 公路 文 号: 虞政发〔2021〕11号
统一编号: DSYD00-2021-0004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海公路货运车辆禁行及指定车道通行的通告

为切实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精治”工程建设,优化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强区、品质名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实施长海公路货运车辆禁行及指定车道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21年4月15日起

二、实施内容

1.长海公路(人民大道西段路口至康阳大道路口)上午7:30-8:30,由南向北禁止所有货车通行,下午16:30-17:30由北向南禁止所有货车通行;

2.其余时间段,货运车辆按照交通标志指示在指定车道(第2车道)有序通行。

三、其他规定

1.货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2.本通告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公安分局承担。

特此通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全文下载: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海公路货运车辆禁行及指定车道通行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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