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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1-67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05-10 17:18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贸市场新一轮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虞实际,草拟了《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贸市场新一轮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目标设置

全区现有农贸市场31家,截止2020年底,创成省放心市场18家,星级市场30家(其中三星级市场7家)。

1.到2021年,创成省“五化”市场10家(其中商品交易市场4家),实现城区三星级及以上市场“五化”市场创建覆盖率100%,超过省、市下达的目标(80%);

2.到2021年,新(续)创省放心农贸市场5家,实现省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60%以上;到2022年,放心市场覆盖率65%以上;到2023年,放心市场覆盖率70%以上,城区农贸市场二星级及以上覆盖率100%。

(二)政策细节

1.新一轮政策与上一轮政策在奖补范围和标准上保持基本一致。一是对创建一、二、三星级的,继续分别给予投资额40%、45%、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计算时间为当年及前一年(上一轮为当年),不重复补助。二是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继续实行考评奖励,具体按虞财行[2018]14号文件执行

2.主要区别是“一取消三新增”:

(1)“一取消”:建议上一轮“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提星升级奖补政策不再延续。主要考虑,目前全区80家左右“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大部分尚未取得消防验收和城乡土地规划,暂不进行奖补。

(2)“新增一”:建议在取消“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提星升级奖补政策的前提下,鼓励申办农贸市场名称登记证,对大中型农贸市场一次性奖补10万元,小型农贸市场一次性奖补5万元。

(3)“新增二”:建议对创建省“五化”市场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全区目标任务共10家(去年4家,今年6家)(附名单)。此项工作由省委改革办、省跑办、省市监局联合发文,列入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考核。奖补标准参照绍兴市跑办、财政局、市监局联合文件(绍市监管[2020]81号) “五化”市场一次性最高奖补不超过每家40万元。

(4)“新增三”:建议对国有农贸市场提星升级和创建“五化”市场减半予以奖补。

(三)资金测算(详见附表)

1.上一轮奖补资金共572万元,其中2020年创建“五化”市场奖补资金140万元在2021年兑现。

2.新一轮奖补资金预计约850万元,其中国有市场奖补预计约300万元。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 读 人:阮雅萍

联系电话:89295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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