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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61/2022-78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17 09:48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关于《绍兴市上虞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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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上虞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实训资源效用,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绩效考核办法》(浙人社发〔2017〕109号)和《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虞区人领〔2022〕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期限、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及应用、监督管理六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考核对象为上虞区依托辖区内所属中高职院校设立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二)明确了考核内容包括实训基地的组织管理、培训能力、培训体系、资产管理、项目产出等基础内容和人才培养、创新工作等加分内容。附件具体给出了每个模块考核分值。 (三)明确了考核期限为当年考核上一年度。 (四)明确了考核实施分为自查自评、考核评估、考核等级确定三个步骤以及每个步骤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五)明确了针对不同考核结果的相应措施。 (六)明确了对公共实训基地监督管理措施。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上虞区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解读人:朱菊明 联系电话:0575-8297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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