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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2-782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0-24 09:5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虞政办发〔2022〕91号
统一编号: DSYD01-2022-0015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域性股权市场浙江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1〕84号)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浙江创新试点重点工作清单(2022-2025年)》(浙金管〔2022〕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虞创新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宗旨,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全面注册制改革发展机遇,积极探索服务实体经济、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扎实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上虞创新试点。围绕区委、区政府融入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勇当推进“两个先行”奋进“五个率先”排头兵总体部署,结合“凤凰行动”上虞计划2.0版实际,形成具有上虞特色的“板块+产业园+基金”上市培育服务体系,打造以“专精特新”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规范成长及产业培育生态,推动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特色板块培育、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基金创新支持等路径,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梯队库,做大做强做特资本市场“上虞板块”。力争到2025年,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含转板北交所企业)数量各翻一番,分别达到36家、12家以上,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100家;每年新增股份制企业25家以上,动态保有上市源头企业100家左右、重点拟上市企业30家左右、上市辅导和报会(交易所)企业8家以上; 股权投资基金孵化培育作用明显,投向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占比7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设立上虞“凤舞娥江板”

1.推动优质成长企业汇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浙股交”)建立上虞特色板块——“凤舞娥江板”,广泛推动区内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细分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以及拟上市后备企业等进入板块规范培育,强化企业上市服务。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分为培育层和孵化层。培育层企业主要指有明确上市意向,开展上市筹备工作的企业;孵化层企业主要指发展态势较好,具备竞争优势,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到2025年,纳入培育层企业20-40家,孵化层企业40-60家。

2.建立企业成长数据库。借助省“凤凰丹穴”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上市梯队培育信息库。健全完善企业上市进度、投融资情况、舆情监管、荣誉奖励等多纬度数据,精准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构建企业数据画像。对企业成长性、科创能力、投融资需求等进行全方位展示分析,围绕企业特点和需求,精准匹配阶段性服务。

3.创新上市培育辅导机制。在证监会辅导监管政策框架内,由浙股交参照拟上市企业辅导标准,加快对上虞“凤舞娥江板”企业开展日常经营规范化服务、股权管理和高管培训辅导等工作。与浙股交合作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工作站,会同省金融顾问和上市服务工作站力量,开展全方面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积极邀请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大交易所华东区域代表定期走访入板企业,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上市闭门会诊、专家业务指导等各类上市培育活动。

4.推动北交所(新三板)绿色通道建设。利用浙股交“绿捷通”机制优势,建立上虞“凤舞娥江板”——北交所(新三板)绿色通道。深化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办理,支持入板企业采用“绿捷通”方式,优先审查安排、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减少申请文件要求、豁免部分准入条件,推进板块内企业与北交所(新三板)优先连接,实现北交所上市的快速突破和扩量发展。

(二)加快新兴产业培育

5.做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加强与省内外优质机构的合作,培育壮大基金投资项目产业园、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特色小微产业园、产教融合创新园、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创业载体。高水平建设运营要素集聚、市场服务集成、成长周期培育的基金投资项目产业园,在做强做优新动能、新征程、新起点等创投产业园基础上,优化完善政策,加快复制推广。

6.招引优质项目入驻培育。强化项目招引、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引进区外优质项目入驻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平台内企业股改上市。按照以服务吸引企业、以资源聚集企业、以政策引导企业的模式,加强基金投资项目产业园项目招引培育,建立项目引进、入园加速、出园毕业(淘汰)、培育上市的循环机制,加快新兴产业培育。

7.打造高端要素对接平台。积极发挥杭州湾先进智造全球路演中心作用,围绕推动优质项目入驻上虞核心任务,打造集路演展示、项目对接、资本对话、人才引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强同省创投协会、并购联合会、上市公司协会等省级以上优质平台互动,积极引进各类高端要素,促进创新链、资金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

(三)创新基金发展模式

8.做大政府产业基金规模。充分发挥基金示范撬动效应和价值挖掘功能,加快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积极推动产业园科创孵化基金、天使基金、人才基金、招商基金等各类基金设立。支持区国资平台寻求省级平台合作,加快股权投资步伐,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做大做强。

9.合作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由上虞区与浙股交共同出资设立专项投资基金,重点围绕上虞“凤舞娥江板”企业、基金投资项目产业园企业和重点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10.争取上级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抓住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契机,通过合作设立基金、聘用投资顾问等多种方式,强化与各类国家产业基金及省市金控公司、投资公司的紧密对接,争取更多产业基金参与我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四、政策支持

(一)强化资本市场发展支撑。开展以上市挂牌(含新三板和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融资转让层挂牌)为目的的规范化股改,奖励30万元。实现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培育层和融资转让层挂牌的,奖励20万元;基础展示层挂牌的,奖励2万元。对上虞“凤舞娥江板”企业,按挂牌层次参照执行。

企业新三板挂牌的,奖励100万元;通过浙股交“绿捷通”实现新三板挂牌的,再奖励5万元;区外新三板挂牌企业迁至区内的,奖励50万元。企业在境内A股首发上市的,奖励500万元,其中:证监局辅导备案奖励100万元,IPO申请奖励100万元,上市奖励300万元(科创板400万元);境外上市奖励100万元、借壳上市奖励200万元,上市公司区外迁入的,奖励500万元。

(二)加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完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政策,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支持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其中,基金投资项目产业园根据规模给予运营机构150-350万元运营费补助、一次性装修补助和房租补助。给予产业园入驻企业一次性装修补助和三年房租补助。给予运营机构孵化培育奖励,按对入园企业获得外部基金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入园培育企业(含经产业园培育输送到区内其他区域不超过5年的企业),每实现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境外上市、科创板上市、其他A股上市,分别奖励运营机构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给予产业园科创企业孵化基金支持,对产业园优质企业用地需求给予优先保障。

(三)优化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企业融资可获得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融资的,按融资净额的5‰奖励,一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利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发行债券融资(一年期以上)的,按发行额的万分之一予以奖励,一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上虞“凤舞娥江板”企业在浙股交平台进行直接融资,以“私募可转债+担保”方式开展融资的,给予融资额1%的补助,一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加强企业高管培训,重点拟上市企业和上虞“凤舞娥江板”企业负责人列入区委组织部年度培训计划班次。

(四)支持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工作站。提供合适场地,支持浙股交在虞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工作站,组建专业团队,协同落实“凤凰行动”上虞计划2.0版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相关工作。为企业提供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上市预科培育、政策宣讲、闭门会诊等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经考核合格(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的,给予工作站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上虞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组织区府办、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杭州湾经开区管委会、曹娥江经开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e游小镇管委会、区税务局等单位和属地镇街、浙股交,成立上虞区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工作专班,协调各方资源和政策支持,推动创新试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二)明确任务职责。确定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时间、层层推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班会议,研究需报领导小组决策的事项,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具体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工作主要任务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创新试点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10月20日起施行,由区府办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金融办承担。

全文下载: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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