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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2869/2022-795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12-12 15:38
发布单位: 小越街道 有效性:

《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上虞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学前教育第轮行动计划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二、背景分析

小越街道学前教育发展通过前阶段的努力,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形成了一公办四园区两民办的多元化办园格局。现围绕“规范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结合小越街道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三、核心及重要内容解读

主要分为发展目标和行动措施大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目标:

2023年,全街道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100%,幼儿教师持证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行为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卫生规范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街道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结果与安保补助、年底补助相挂钩,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扶持力度。

1.建设奖补

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软硬件投入:按区规定比例承担

集体办幼儿园达到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标准的:区财政按新建每班20万元、改造每班8万元给予补助,街道财政按新建每班10万元、改造每班3万元给予补助,其余由村筹措。

2. 升级奖补

新创为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幼儿园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和1万元。

3. 人员经费补助

在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设立配套经费补助制度:①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街道按每年9900元/人的标准补助给中心幼儿园。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备资格的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街道按每年1500元/人的标准补助给民办幼儿园。

4. 学历进修补助

幼儿教师新取得学前教育高学历的一次性奖励大专1000元、本科2000元,新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5. 考核奖励

考核前8名的教师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具体考核细则由街道中心幼儿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6. 下属幼儿园辅导奖励

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7. 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奖励

根据区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结果,按照一、二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和2500元的奖励。

三是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

1. 树立一日生活皆课程理念,实行保教结合, 注重生活活动的多方面教育价值。

2. 重视游戏价值,积极开展自主游戏活动,确保每天2小时的游戏活动时间,禁止小学化倾向

3. 注重幼儿园内涵发展,各个幼儿园根据自身园所实际所处环境开展课程园本化。

四是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1. 将师德建设放在首位,丰富师德教育内涵,完善师德考评加强专项检查。

2. 加大研训力度,全方位地开展研训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多渠道的在职培训。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上虞区小越街道社会事业办

 读 人:连江

联系电话:0575-8203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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