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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2869/2022-795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12 15:38 | |
发布单位: | 小越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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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上虞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二、背景分析 小越街道学前教育发展通过前阶段的努力,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形成了一公办四园区两民办的多元化办园格局。现围绕“规范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结合小越街道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三、核心及重要内容解读 主要分为发展目标和行动措施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目标: 到2023年,全街道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100%,幼儿教师持证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行为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卫生规范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街道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结果与安保补助、年底补助相挂钩,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扶持力度。 1.建设奖补 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软硬件投入:按区规定比例承担 集体办幼儿园达到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标准的:区财政按新建每班20万元、改造每班8万元给予补助,街道财政按新建每班10万元、改造每班3万元给予补助,其余由村筹措。 2. 升级奖补 新创为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幼儿园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和1万元。 3. 人员经费补助 在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设立配套经费补助制度:①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街道按每年9900元/人的标准补助给中心幼儿园。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备资格的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街道按每年1500元/人的标准补助给民办幼儿园。 4. 学历进修补助 幼儿教师新取得学前教育高学历的一次性奖励大专1000元、本科2000元,新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5. 考核奖励 考核前8名的教师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具体考核细则由街道中心幼儿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6. 下属幼儿园辅导奖励 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7. 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奖励 根据区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结果,按照一、二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和2500元的奖励。 三是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 1. 树立一日生活皆课程理念,实行保教结合, 注重生活活动的多方面教育价值。 2. 重视游戏价值,积极开展自主游戏活动,确保每天2小时的游戏活动时间,禁止小学化倾向。 3. 注重幼儿园内涵发展,各个幼儿园根据自身园所实际所处环境开展课程园本化。 四是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1. 将师德建设放在首位,丰富师德教育内涵,完善师德考评加强专项检查。 2. 加大研训力度,全方位地开展研训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多渠道的在职培训。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上虞区小越街道社会事业办 解 读 人:连江 联系电话:0575-8203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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