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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2-796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12-21 11:34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有效性:

《上虞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区委〔2021〕42号)和《绍兴市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绍市环发〔2021〕3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过程

由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牵头,政策法规科起草《上虞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通过向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上虞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定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普法思想引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到2025年,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深入传播,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第二部分为普法重点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与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有一个系统系、全面性的学习了解。

第三部分为普法重点对象。加强对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各有关党政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乡镇(街道)环境保护相关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的环境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对环境法律知识的认识,提升环境管理和执法水平法治教育。

第四部分为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采用实践式、社会化、智慧化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融入行政执法、三服务、环保宣传、数字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第五部分为工作步骤和安排。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 2025年第三季度),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

第六部分为组织领导和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整个五年规划中的各项任务顺利进行。

 

解读人:胡四海(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咨询电话:0575-8221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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