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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2-74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5-23 11:2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虞政发〔2022〕13号
统一编号: DSYD00-2022-0005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目标,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突出农业生产效率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率先探索建设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贡献“三农”力量。

2.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农业“双强”行动,至2025年基本建立高质量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供给体系、高水平的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创新体系、高标准的农业绿色安全生产体系、高效率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高附加值的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体系,农业生产效率在全省领先,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的区域样板。

——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7.4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万元/人以上。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升。全区力争达到75%以上,新增农业重大标志性成果2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4名以上。

——农业机械化率显著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9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以上,高标准农田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建成浙江省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

——亩均产出率显著提升。农业亩均产出率达到12000元/亩以上。

——农业土地流转率显著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比例提高到73%左右,其中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到60%左右。

二、实施科技强农行动

1.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聚焦生物种业、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与生命健康重点领域,加强与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所战略合作,深化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共建农业产业研究院、涉农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试验试种实验室等,引进、培育、推广一批优质新品种、先进新技术。大力推动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扩面提质,推进数字技术装备的集成运用和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的平台建设,建成农业领域创新平台2个以上,创建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1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加强农业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绿色生态种养殖技术、食品加工及保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进一步提升科技对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等,建设省级以上星创天地5家,打造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创业孵化、平台服务为一体创业孵化载体,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数字化+育种”,加强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加速新品种推广,优化品种结构。通过升级改造仓库和加工设备,使种子生产基地年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到1000万公斤。全面摸清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支持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评价、挖掘利用,建成种质资源场1个以上,建设国家级地方畜禽(水产)保种场1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3.大力实施优田增粮。严格保护18.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47万亩、4.26亿斤以上。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2.65万亩,改造提升4.53万亩,特别要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虞南山区占比55%。建设18片千亩方、2片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技术,开展测土配方、水肥一体、有机肥替代等地力建设,提高优等地占比。推进“浙样施”入户工程,推进健康土壤整治建设,加强碱性化肥、重金属、农业投入品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推广。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区融合”,推行“田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4.全面实施农业优品提升。加快“四季仙果”、“觉农·翠茗”茶、设施蔬菜、特色畜禽、特种水产、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累计创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能繁母猪年存栏稳定在9400头左右,生猪年出栏达到上级要求,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5万吨以上。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大力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虞字号”农业品牌和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引进和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效应的骨干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创响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到4个以上、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达50个以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5.推进农业绿色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普及优质高产、设施栽培、生态高效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田间水循环体系,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建成“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80家、肥药定额示范区10个以上,培育试点主体295个,规模养殖场实现兽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技术推广应用全覆盖。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集成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培育县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15家以上。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快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肥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落实农业领域碳达峰要求,促进生态碳汇资源培育和开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供销总社、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

6.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围绕“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发展模式,全面推行“浙农码”,搭建“四季仙果”数字化管理平台,培育建设一批数字化特色农业强镇、数字农业示范园区、数字农业工厂,示范带动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全区建设数字农业工厂5家以上。大力推进数字农业综合体建设,推动“四季仙果”全产业链数字化示范提升。建设浙江农发现代雾耕农业科技示范园,推广无土栽培、气雾栽培、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等农业种植新模式、新技术。开展“三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定位等技术在农业基础建设、生产流通及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中的应用,全面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数字化监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区科技局、区供销总社、区市场监管局)

7.打通农业科技转化“最后一公里”。完善“产业+团队+项目+基地转化”“首席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主体”等推广模式,建立区级农业产业技术团队5个以上,每年建成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4个。深化与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所的“院地合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00万元扶持5项以上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推进基层农技推广建设与体系改革。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400人次以上。每年派遣科技特派员20人次以上,实现科技特派员全领域、全产业链覆盖。培育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

8.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创新。加快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拓展特色农产品保鲜、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环节,加快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2条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的省级标志性产业链1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骨干基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四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一批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总社)

9.培育壮大科技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聚焦生物农业、智能装备、营养健康等新兴领域,推动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扩面提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重点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达到10家。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新培育家庭农场150家以上,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稳定在150家以上。大力开展“两进两回”行动,重点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加强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选拔力度。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农民1.5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村实用人才3200名左右。深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型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组建提升产业农合联1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人才办、区供销总社)

三、实施机械强农行动

10.补齐先进适用农机使用短板。聚焦粮油、蔬菜、茶叶、水果、畜牧等特色主导产业,梳理农机具需求清单。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为重点,加大科研攻关,实行“揭榜挂帅”。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及报废更新政策效应,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特别是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对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但为我区特色主导产业急需农机具或高端、复式、绿色、智能农机产品,按新产品或首台(套)相关补贴政策予以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1.加快智能化数字农机普及。引导智能高效农机装备研制普及,推进智能化数字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实现大田精准作业、智慧养殖、作物智能化生产、远程智能控制。建设农机创新试验基地4个和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0个。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技术,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累计推广智能设施装备、无人驾驶农机和农机智能终端等装备4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2.培育壮大特色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拓展和浙江省农科院科研深度合作,根据上虞农业产业状况,新研发小型农机具10台套以上。以小精农机、兴茂制冷等农机企业为龙头,在持续做强水稻插秧机、履带式运输车、蔬菜移栽机、冷库等优势主导产品的同时,引导企业向我区农机薄弱环节上发力,特别是对虞南山区进行适用性强的小型农机具创新研发,推动全区农机研发向高质量发展,培育形成上虞特色农机产业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13.系统开展宜机化改造。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以及农产品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特别是加强丘陵山区乡镇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扶持力度。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推动农机装备与良种、良制、良法有机耦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4.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培育壮大农机服务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全程机械化+新型专业服务组织”,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大农机作业补贴力度,推广“合作社购买+农民租用”模式,提高机具利用效率。建成以上虞区农事服务中心为主的一批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明显的农事服务中心7家以上,基本实现涉农重点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

15.健全农机维修保障体系。整合农机企业、农机经销商、社会维修点等服务单元,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及维修服务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结合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工作,探索将重点时节、关键环节农机的故障维修、保养入库等纳入服务购买内容。建设全区性农机大市场,鼓励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等组织或个人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区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系统推进。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上虞区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区农业农村局承担统筹牵头作用,抽调人员组建农业“双强行动”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工作。区科技局、区经信局要全力加大协同支持,不断深化与科研院校等合作,加强农业科技和先进农机科研攻关。区财政局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合理安排资金规模,积极支持保障农业“双强行动”实施。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农业提质增效的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清单式、系统化推进任务落实。

2.聚焦重点、强化保障。充分发挥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牵引作用,瞄准现代种业、丘陵山区农机等薄弱领域,联合推动农业“两区”建设、农业“标准地”等工作,推进农业生产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优先保障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具存放等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地”改革,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重点支持增产保供、种业创新、机械装备、“三农”新基建等领域,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加大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研发奖励,落实对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税收支持有关政策,增加农业科技、农业机械、种业和高标准农田方面的财政投入。

3.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将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关键性指标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在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中的主平台作用,确保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分别比周边高20%以上。把“双强”行动招商引资纳入全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积极撬动金融机构、国企、农业龙头企业投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集成“一件事+明白纸”示范改革试点, 打造农业投资最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成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的自觉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双强”行动。

4.人才支撑、激发活力。深入实施《绍兴市上虞区人才赋能现代化美丽乡村全面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将农业科技人才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积极推荐“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人才引进支持机制。以数字化改革重塑农业生产组织、经营组织、服务组织新形态,集成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经营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全社会强农兴农的强大活力。

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实施意见由区府办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政策实施部门承担。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全文下载: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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