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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3-775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12-01 10: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虞政办发〔2023〕84号 |
统一编号: | DSYD01-2023-0014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上虞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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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废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44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9〕135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的补充意见》(虞政办发〔2021〕35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补充意见》(虞政办发〔2021〕36号)等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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