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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3-69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4-20 11:53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图文)《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补充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几年来,受国进民退大环境影响,我区建筑企业市场份额被不断挤压。以传统的龙头市场上海为例,我区企业的施工业务基本要挂靠国企央企的名头才能承接,2017年我区进沪施工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为22.7%,2022年下降到了10.5%。同时,区内建筑市场全面放开后,大量外地企业涌入本地,招投标入库企业已达5000多家,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另一方面,我区建筑企业以房建施工为主,7家特级资质企业均为建筑工程类别,22家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中建筑工程类别的占17家,同质化竞争严重。而随着建设部资质改革方案的落地,我区企业仍将面临因为缺乏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施工经历和业绩而处于竞争劣势的局面。为支持我区建筑企业做优做强,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建筑之乡”金名片,在全面建设“青春之城”中贡献建设系统力量,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补充意见》。

二、制定过程

2023年1月底,按照全区建筑业大会精神启动制订工作。2月上旬,会同区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办)赴绍兴市建设局、诸暨市建设局开展调研;2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到东阳、柯桥建设局考察学习;2月下旬形成政策初稿并向区领导汇报;3月上旬征求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已于3月9日在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面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该政策由五块内容组成,前四块共8条为政策主体部分,第五块为附则。现就每块内容概述如下:

第一块优化招标投标办法,共5条。第1条是参照柯桥区做法,针对部分招标人设置“高大上”的不合理评分条件,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体现“优质优先”。第2条是依据浙江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和借鉴诸暨市做法,试行评标定标分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第3条是优化400万元以下非法定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办法,扶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第4条是结合当前行业装配化装修、智能化应用等绿色智能发展方向以及区域优势,探索大型项目分立发包模式,引导产业集聚。第5条是支持建筑企业做优做强,通过与国企央企组建联合体共同承建区内重点项目,提升施工能力,积累工程业绩。

第二块创新金融支持措施。针对目前建筑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保险、担保机构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允许建筑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块完善工程价款结算。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承建的区内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后、结算审计完成之前,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无争议部分工程价款可支付至95%。

第四块加强风险企业扶持。加大风险企业帮扶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在重整重组后继续留驻本地发展,将2022年度《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应条款的执行期限由三年延长至五年。

第五块附则。明确了政策的适用范围、“一票否决”情况、执行期限等。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解 读 人:王建鑫     行业指导科科长

联系电话:822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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