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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2869/2023-73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越办〔2023〕3号 公开日期: 2023-06-14 15:22
发布单位: 小越街道 有效性: 有效

小越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各办(线)、行政村(社区):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效益,确保依法依规实行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关于印发〈上虞区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小越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就我街道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责落实。进一步完善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提高社会救助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兜住、兜牢、兜实、兜好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工作目标

强化社会救助审批管理,盯紧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审核确认、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全链条的审批程序和规范性审批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救助、规范救助、精准救助,从严从实从细,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保证社会救助资金的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和治理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职责分工

1.各行政村(社区):履行主动发现救助对象职责,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提出救助申请(或代为申请);协助做好辖区低保、低边、特困、临时救助家庭对象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2.街道办事处:履行低保、低边、特困、6倍低保标准以内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职责,负责辖区内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核、审批、公示评议、探访关爱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执行和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管理辖区内救助对象信息台账和档案资料等。

街道民政工作人员负责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受理录入和初审;民政分管领导负责根据社会救助联审会议精神进行审批。

3.街道社会救助审批联审会议。负责对低保、低边、特困、临时救助等的联审联批,确定救助对象救助类别和救助资金审定等相关内容

四、规范制度建设

1.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牵头人,民政分管领导、相关村(居)联村组片长和组长、民政助理员、村(居)委员会成员参加。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系统预警、上级下发的信息及民政线初审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专题会议确定申请人资格。

2.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内容执行规范审批流程,街道办事处根据救助对象生活困难程度,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救助对象,民政助理员初审,报民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救助金额在2001元到最低生活标准6倍以内的救助对象家庭,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召开联审联批会议,经会议确定无异后,由主要领导审批

因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启动临时救助紧急程序,提交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讨论通过后,按不超过我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 倍,直接予以先行救助,确保救助措施在24 小时内到位,同时告知区民政局进行备案,事后补齐相关材料。街道财政办应按照上年度户籍人口不少于人均3元的标准单独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科目,用于临时救助紧急程序支出,保证救急难工作需要。

五、资金发放

低保、低边的救助资金仍按原渠道,由区民政局将资金社会化发放到个人关联账户。特困人员资金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发放,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补助金每月足额发放给照料机构,照料护理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用于特困对象医药费支出、陪护护理费、购买各类医疗护理用品等。临时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采取现金或实物发放,但应完善相关的手续。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办(线)行政村(社)要充分认识到,规范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制度是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增强社会救助的时效性。因此,要将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 规范履行职责。各办(线)行政村(社)要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等标准和政策程序,依法行使审核审批权力,依法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3. 严明工作纪律。各办(线)行政村(社)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加大社会救助等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的现象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救助等资金等干扰社会救助等管理秩序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小越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成员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小越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成员

  

        朱真辉

民政分管领导  王立锋

民政经办人员:  曹林灿 金晓庆

其他参加成员:  涉及相关联村组片长、组长

村(社)委员会成员、村(社)社会

事务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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