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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2869/2023-739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4 15:26 | |
发布单位: | 小越街道 | 有效性: |
(图文、文字政策解读)《小越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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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关于印发〈上虞区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政策背景与目的 社会救助行政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到了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强化了区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力度,扩大了镇街审批权限。因此更需要镇街强化社会救助审批管理,盯紧社会救助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审批程序与制度,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职责分工、规范制度建设、资金发放、工作要求六方面内容,有效强化了社会救助审批管理,牢牢盯住了社会救助工作程序、严格监管了资金发放。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了街道层面和行政村(社区)层面各自的职责分工。各行政村(社区)做好救助对象的发现、调查、动态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核、审批、公示评议、探访关爱等工作。 2.出台了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制度建设。建立联审联批制度,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行政村(社区)共同参与。规范临时救助审批制度,确保临时救助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内容进行执行。建立临时救助紧急程序,避免因情况紧急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严重后果。 3.明确了资金发的渠道和方式。低保、低边的救助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到个人关联账户,特困人员资金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采取现金或实物发放。 4.对各办(线)和行政村(社)提出了三条工作要求。要求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救助工作守住民生底线;要求规范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执行,依法履行职责;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救助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上虞区小越街道民政办 解 读 人:曹林灿 联系电话:0575-82717318
(图解)《小越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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