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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23-74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16 15:34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上虞全面建设“青春之城”的起步之年。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市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方面路径,实干担当,创变笃行,全面提升人力社保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青春之城,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之路贡献人社力量。

一、主要目标

2023年,全年计划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率达到100%,建立运营零工市场3家;举办招才引智活动300场,常态化对接高校250所,新增就业大学生2.38万人,其中博士170人;接收见习实习大学生4000人,新增见习实习基地80家;新增博士后工作站3家,升级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新引进培养博士后12人,新增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400人,自主申报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1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9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7500人;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家,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超过30.5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基数夯实稳步推进,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基层劳动纠纷调解成功率60%以上,欠薪动态化解率达到94%,国家线索件办结率动态维持在85%以上。年度仲裁受理案件结案率92%以上,调解成功率65%以上,网络办案率4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就业优先,着力夯实高质量就业创业底座

1.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有进,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责任单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 进一步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发改、经信、商务、金融等部门的协同,推动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金融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合力推动就业工作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3.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融杭联甬接沪,建立长三角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引进。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省,引导员工安全有序返岗,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余缺调剂。(责任单位:人才综合科、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4. 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结合全区产业布局,建立运营零工市场3家,其中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零工市场不少于1家,构建集求职登记、用工招聘、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劳动维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实体,推进“浙里找零工”场景应用,帮助基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才综合科)

5. 聚焦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创建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充分应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平台,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清单式管理,帮扶率100%。(责任单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6. 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失业预警监测,建立健全全方位监测分析体系和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实行重点人群、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快速专项调查和监测预警分析机制,全力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责任单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7. 实施高质量就业促共富行动,加强基层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就业服务,完成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覆盖率达100%。优化城乡一体化基层平台,推广“数智就业”全贯通应用,构建“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责任单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8.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倍增行动,构建覆盖各类人才群体的以赛引才体系,组织举办“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业大赛、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开展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新增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3家,新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1家。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不少于200万元,直接实现扶持创业350人,创业带动就业1050人以上。(责任单位: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综合科)

(二)坚持产才融合,打造青春范人才引育品牌

9. 助推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树立良好人才生态,协助出台人才政策5.0版及执行细则,兑现人才政策资金3.25亿元以上。常态化联系高校250所,大规模引进以本科生、研究生为主的青年人才,新增就业大学生2.38万名,其中博士170名。(责任单位: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0. 健全青年大学生见习实习工作机制,发布5条以上经典实习生走访路线,全年新增短期实习生4000名以上;通过人才政策吸引大学生来虞顶岗实习,全年新增顶岗实习生4000名以上。推进数字化人才转化中心建设。将杭电产教融合创新园打造成可参观、可学习的产教融合样板工程。启动2023年“虞见一夏”暑期大学生见习实习活动,暑期来虞实习高校50所以上。按照重点产业与高校专业匹配度,举办“重点高校上虞日”等活动。开展上市企业、重点企业“一企一校”人才引进合作共建。新增见习实习基地80家,示范工场1家。(责任单位: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11. 实行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制“揭榜领题”,打造标志性人才品牌,迭代开行招才引智“人才专列”,举办上虞区用人单位浙江高校行、高端生物医药招才引智专线、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现场会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等活动,在全国重点城市组织上虞推介会、校园宣讲会、综合招聘会100场以上,以高校毕业生小切口,做好青春之城品牌大文章。(责任单位: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12. 围绕“创业成本最低”目标,开展创业成本分析研究,构建创业生态体系,全力打造“创客之城”。完善一站式创业服务体系,探索引进创业服务机构,推动创业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健全创业人才政策兑现、社保参保登记、劳资纠纷处理“网上办理”。完善多层次的创业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园、农创客园等创业平台。(责任单位: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综合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13. 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工作,进一步深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全年新增博士后工作站3家,升级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新引进培养博士后12人,新增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400人,自主申报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1人。协助举办2023年中国·绍兴博士后论坛。持续推进“双一流”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和高层次紧缺人才招引。(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4. 承办第五届绍兴人力资源发展大会,全年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超过30.5亿元,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家,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能级,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机构不少于30家。(责任单位:人才综合科)

(三)坚持提质培优,打造高能级工匠引育体系

15. 扎实推进省、市民生实事工程,聚焦重点群体针对性开发精品培训包。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新增技能人才7500人,引育高技能人才5000名,实现全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35%。(责任单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16. 开行“金蓝领”引才专列,举办10场以上招聘活动。总结“江西制造班”办学模式,与更多企业、中西部院校合作建立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机制,吸引更多中西部职业院校学生来绍学习、实训、就业,不断扩大“金蓝领”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品牌。(责任单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17. 健全技工学校办学体制,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等八大产业,推进产教一体协同发展,拓宽培养模式,力争全年招收全日制学生500名以上。(责任单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18. 围绕上虞产业布局、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10场以上职业技能大赛,新建10家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打造“虞舜工匠”技工教育品牌,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产教融合典型案例,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责任单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19. 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集聚示范区,围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人才激励四大体系,开展20项重点工作。整合资源力量,围绕“一企一策”,实现全流程服务、指导与监管,把杭州湾上虞经开区打造成化工类高技能人才集聚地。以现代医药、绿色化工为标杆,建立适应产业、行业发展的认定评价标准体系。(责任单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20. 推进职称社会化评价工作,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采认工作,评用结合、以用促评,引导企业建立与薪酬体系相挂钩的职称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谋划杭州湾经开区中评委作为试点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责任单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坚持扩面提质,构筑共富型社会保障体系

21. 以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统筹抓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抓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性待遇清理工作。推动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科)

22. 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统一规范经办业务,提升办件质效。稳步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做好困难群体参保财政保障和兜底帮扶。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金保障水平,力争达到11%的省指导线。(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3. 推动工伤保险扩容,推动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网络配送、移动出行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单工伤保险,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减少工伤和职业病发生。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工伤预防方案,采取“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工伤预防,降低工伤发生率。(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5. 统筹抓好社保业务经办工作,深化推广“退休小管家”数字化应用,落实“优服务、减环节、减时限”工作举措,实现社保“待遇足额发、业务不间断、服务不停摆”。配合税务部门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争创“社银通”国家试点,不断完善社银合作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

26. 迭代升级“社保基金安全在线”,强化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完善经办和内控制度,从事后监督向过程控制转变。深化应用“工伤安心云”“就业资管家”公权力监督平台,提升监督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五)坚持防治结合,构建高品质和谐劳动关系

27. 常态化组织开展欠薪隐患排查活动,从事后管理转向事前预防。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和护航亚运专项行动,保持根治欠薪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

28. 强化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迭代升级“安薪在线”应用,提高工资纠纷处置化解效率。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确认,优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

29. 夯实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组建基层劳动纠纷调解员队伍,基层劳动纠纷调解成功率60%以上,国家线索件办结率动态维持在85%以上。年度仲裁受理案件结案率92%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网络办案率40%以上。(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

30. 推行仲裁案前调解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争创劳动争议类案同裁判市级试点,探索推进类案同裁机制,强化裁审衔接,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区级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健全基层劳动保障“三支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仲裁科)

31. 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等重要节点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人社领域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极端个人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责任单位:信访服务中心)

32. 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工作,开展劳动用工自助体检,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促进工资合理增长。(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

33.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特殊工时行政审批和监管,推动集体合同(协议)的备案审查。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

34. 深入推进基层人社治理工作,持续抓好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专员、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科)

(六)坚持守正创新,建设高标准政务服务体系

35. 研究制定支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优化人员招录、岗位设置、绩效工资、行政奖励等措施,加大对事业单位招引高层次人才的支持。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抓好评比达标表彰和行政奖励工作。(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36. 优化事业单位招考引才体系,赋予事业单位更多自主权,探索更符合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模式。持续开展教育、卫生系统组团式招聘,大范围集中推介优质岗位和发展平台,为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储备人才。(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7. 牵头做好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速工作,着重做好非一套表非营利性单位工资增速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增速二项小指标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为区政策相关决策提供好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工资福利科)

38. 严格落实考试安全各项措施,确保人事考试安全顺利。提升优化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干部生活。(责任单位:人事考试中心、工资福利科)

39. 聚焦人社网络安全,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提升人社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和高频应用,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创新示范试点。(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七)坚持四敢导向,打造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

40. 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人社领域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从全局出发,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谋划实施贯彻思路举措,排出路线图、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责任单位:办公室)
    41. 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一以贯之践行“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坚决做到党委政府有要求,人力社保见行动。(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42. 深入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行动,持续提升人力社保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深化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业务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意识和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43.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履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人社系统政策法规体系建设。降低人社行政争议、涉访涉诉发生率,着力提升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

44.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45. 强化正风肃纪和反腐败工作,聚焦就业培训、人事考试、社保基金、信息化建设等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和巡察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激浊扬清,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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